3月19日消息,据国内媒体报道,2025年12月10日,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行驶至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时,遭遇了一场惊险且恶意的路怒事件。
交警在事发现场初步认定,这已经超出了普通交通事故的范畴,涉嫌危险驾驶,因此当时并未开具常规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。然而,案件随后的进展却让受害者感到无奈。
相关部门后续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、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由,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。交警部门表示曾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,但均未被接受。
转机出现在3月3日。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下达通知,认定原先的不予立案决定存在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问题,决定撤销原决定并责令重新调查。
法律专业人士对此表示,遭遇此类恶意别车行为,受害者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检察院申请复议和监督,要求还原事实真相。
此外,当事人应要求交警部门补开事故认定书,以便开启保险理赔程序。在案件性质明确后,吕先生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,向路虎车主索赔包括维修费、折旧费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。

